Re: [心得] 就決定是你了!Pokemon Go的5堂行銷課

作者: yaomama (金銳商標事務所)   2016-09-03 11:55:01
轉貼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
8月27日
最近風靡全球的寶可夢遊戲
(Pokemon Go),
讓大家走到哪抓到哪,
裡面的精靈寶可夢(神奇寶貝)
喚起了很多人童年的回憶,
如果想要拿這些角色圖片
使用在活動海報、看板上的話,
因為這些角色圖片
都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美術著作,
擅自使用會涉及重製及改作,
所以要取得同意或授權,
才不會侵害他人著作權喔!
以上,看任天堂抓不抓,
不然其實會有侵權問題
※ 引述《WatchBus (腕表巴士)》之銘言:
: 我比較想要知道的是
: 因為寶可夢熱潮,導致全台小編都跟風
: 三不五時就會用寶可夢素材發文
: 類似這個 : http://imgur.com/a/SQRtm
: 請問這樣子到底會不會侵權呢? 不會被告嗎 ?
: 到時候出事應該也都是小編扛吧,小編都不會怕怕
: 有一些蛋糕店也直接開發相關造型蛋糕 也沒問題嗎?
: 蠻好奇的 希望有人指教指教
: 相關新聞:http://theme.udn.com/theme/story/6774/1890723
: 寶可夢公車、寶可夢甜點… 代理商抓狂:政府帶頭盜版
: ※ 引述《Dayeah (!!)》之銘言:
: : 完整圖文版:
: : http://entermanager.blogspot.tw/2016/08/PokemonGo.html#more
: : 從台灣開放《Pokemon Go》至今,大家衝到第幾級、登錄了幾隻神奇寶貝呢?
: : 這段期間,三不五時可以看到許多人對這款遊戲的冷嘲熱諷...
: : 身為一位資深遊戲玩家+行銷人,面對這款人類史上空前的熱門遊戲,
: : 想跟大家分享《Pokemon Go》教了我的五堂行銷與商業課。
: : 一、內容是關鍵,但要時間醞釀+技術配合
: : 《Pokemon Go》的成功,來自於三方合作、缺一不可:
: : 遊戲內容由任天堂提供,
: : 虛實整合的遊戲技術由Niantic負責,
: : 而地圖與GPS定位當然由數位地圖龍頭─谷哥(Google)支援。
: : 二、以簡馭繁的遊戲化精神(Gamification)
: : 上一個全民瘋狂的網路遊戲是什麼?
: : 2008年的《開心餐廳》、2010年的《憤怒鳥》、2013年的《Candy Crush》
: : 但實際比較Google趨勢,可以發現對的內容結合對的技術,
: : 《Pokemon Go》創下的紀錄,是網路發展至今最驚人的指數型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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