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剛好看到一家傳播集團底下,同時擁有5家"公關"公司。
好奇他背後的策略為何? 想跟大家請教
http://www.pilotpr.com.tw/group/about_pilot.php
從網站上看起來,每家公司鎖定產業不同,但是共享行政資源。
讓人好奇,這樣跟用同一公司但不同事業體來比較,究竟有何好處?
同公司:
1. 可重複利用公司品牌
2. 公司定位清楚 (相較於多公司品牌)
複數公司目的:
1. 混淆廠商已取得優勢? (但從公司名字可知道是同集團,懷疑應該不是為此)
2. 擺平公司內部人事問題?
3. 特許行業卡位? (公關公司應該不是)
4. 有利於財務規劃 (稅務運作空間大)
5. 當初為了切入新市場,所採舉的策略 (用新公司名字切入新市場達成特定目的)
6. 壯大聲勢?
請版上先進指點,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