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須賠被害人1397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5-12-26 14:39:34
※ 引述 《KanaCoco (一直憧憬著的奇蹟之月)》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須賠被害人1397萬元
: 時間: Fri Dec 26 14:14:52 2025
:  
: 連帶責任就是這樣啊
:  
: 今天如果抓的到主嫌 那主嫌賠就活該
:  
: 阿問題就是主嫌跑光光
:  
: 這時候勢必有一個衰小鬼 要出來承擔這個「1397萬元」
:  
: 看是要被騙的人自己吞
:  
: 還是把主嫌以外的犯人抓來賠
:  
: 就只有這兩個選項ㄚ
:  
: 如果你覺得賣帳戶賺300就只要賠300 那就是讓被騙的人自己吞1397萬-300的意思啊
:  
: 阿這兩個人比起來 立法者覺得被騙的人比較可憐 優先保護被騙的人
:  
: 我覺得很正常吧 這不算法律人奇怪邏輯吧
:  
:
我記得以前我曾經救回過一個被害人的
金額也不小
然後為了那個被害人
前後耗時好幾個月
中間一大堆法院、銀行公文往返
一大堆聯絡事項
然後每天自己其他例行工作做完後
還要把時間撥出來讀卷宗
結果也是領死薪水
怎麼國家連個鼓勵都沒有
我還不求什麼加薪
如果望月穗波幫我膝枕摸我的頭說我很努力也很好阿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25-12-26 14:43:00
已經可以不用努力了.jpg
作者: sc95819200 (sc95819200)   2025-12-26 14:43:00
你很棒
作者: wangyc (╳乂ㄨメX乄χ×x)   2025-12-26 14:45:00
你很棒
作者: CureSeal (庫露露)   2025-12-26 14:53:00
真的
作者: PogChampLUL (火車站肥宅)   2025-12-26 15:51:00
悠洗悠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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