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16/3085013.htm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高等法院今(16
日)宣判二審結果,撤銷貪污罪,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怒轟,立院一紙函文為高虹安脫罪,「立法干預司法,完全沒在演的耶」
,這樣的司法實在讓人很難尊重。
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詐領助理費風波,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目前停職中。案件上訴
到第二審後,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二審結果,意外出現大逆轉,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
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高等法院說明,因為立法院函文認為,立法院助理
所領的酬金與加班費,本質上屬於立委補助費的性質,立委可統籌分配。
跟關說案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