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咪] 我把問題問清楚一點好了...

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2025-12-02 14:12:50
如果當年你跟一個人合夥開公司,
後來這個人離職之後名聲很爛,幾乎到了社死的地步,
你要紀念公司創立十周年的時候,會怎麼做?
就算不邀請他,會不會提到他?
還是徹底把他從記憶中抹去,好像這個人跟這間公司從來都無關?
我想問問大家的想法。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25-12-02 14:14:00
既然我不知道他名字那就是沒有社死吧,現在社死定義這麼廣嗎你提到9成的人也不知道是誰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25-12-02 14:16:00
邀請他是要幹麻 尻洗他嗎 大可不必敗人品吧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5-12-02 14:17:00
那你認為提出來 讓大家覺得這公司人品都有問題對大家都好 對不對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25-12-02 14:17:00
不是啊 可以提到他和邀請他是兩回事吧
作者: amsmsk (449)   2025-12-02 14:18:00
你要負責的是公司 不是合夥人你這樣講 被你開除的人失業是不是也要負責 哪有無不無情看對公司的幫助阿 提到這個人會影響公司 你就不該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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