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生三胎」故事這麼多天,最好笑的就是類似「因為那位太太還很年輕,不懂事,他
是被老男人哄騙的」的論點
我們都同意把 19 歲當作完全行為能力人,認同他有能力為自己做決定,同時伴隨著自己
的決定,也要開始為自己的決定付出代價。如果我們不認同他們可以自己判斷要不要懷孕
生小孩,那我們也不該讓 19 歲的人投票
再來,如果你生了一胎,很痛苦,怎樣都不願意再繼續生了,那你就不會接受第二胎跟第
三胎。如果你不接受,而你老公還是硬要,那這個就叫做性侵,網路上的人討論一堆「懷
孕傷身」,還不如討論一下那個男的到底是不是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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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群體其實都不是壞人
但他們最大的問題,就是太愛幫別人領 victim card
嘿,那張卡不是你的,請你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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