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支持鞭刑ㄟ
相比罰金刑
罰金有沒有起到刑罰的預防及壓制不法行為的功能
很大程度來自於被告的資力
如果被告資力高 以目前易科罰金一天抵3000來看
根本不痛不癢 完全無法發揮功能
相比拘役
拘役本身就是個很蠢的設計
有所謂短期自由刑之弊
而且拘役能不能起到壓制功能
又取決於獄政環境好不好
獄政環境差 反而拘役帶給人的壓制效果更好
在追求改善獄政環境的方向下 拘役根本背道而馳
從這兩個方向看
應該有用鞭刑取代拘役或罰金的空間
至於鞭刑是不是有違反國際公約的酷刑禁止
我覺得一概認為違反酷刑禁止應該有所疑義
身體刑並不當然是酷刑
反之心理刑也可能是酷刑(比如古代的水滴額頭刑)
所以重點是鞭刑的程度
而不是單純鞭刑就是酷刑
老哥 鞭刑也是要關人的 怎麼不會有短期刑之弊而且鞭刑最大的問題是只鞭男的 卻沒有女的
你說的是新加坡啊 又不是要全面比照我只是覺得有引入的可能 可以支持
台灣引入只會抄 就算進來應該也是只打男的然後滿街女車手
其實我想講的是肉體刑 不侷限在鞭刑,鞭刑還有受刑人需要時間回復傷勢的缺點,但如果有類似電機可以造成痛苦而不成傷的方式,那完全可以採用*電擊
作者:
nexerodo (五球不落地)
2025-11-05 12:35:00那就連女的都鞭 鞭小力一點
作者:
nexerodo (五球不落地)
2025-11-05 12:36:00會死
應該可以研發電擊機器,去設定固定的痛苦程度,用不成傷的方式行刑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5-11-05 12:38:00不是阿 老哥易科罰金 上限容易修 還是鞭刑納入法規容易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5-11-05 12:40:00對懲罰有錢人來說一天20萬 我覺得算合理 賠給被害人兼國庫窮人犯罪直接鞭刑 沒錢賠受害者 就去被打
不行 我覺得要引入鞭刑重點就是要去改變罰金刑的貧富差距跟利得沒收有沒有發還被害人是兩個不同層次所以引入勢必要全面廢除罰金刑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5-11-05 12:43:00我會把 重點放在受害人是否得到合理賠償 放在更優先級還有 實際上政府根本沒辦法從有錢人身上搶錢
現在的罰金刑完全不會考量被告資力很少啊除非一犯再犯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5-11-05 12:44:00那給 法官 一個超大的罰金RANGE阿 5000~ 3百萬一天
如果地檢署判斷這被告繳罰金還是無法達到刑罰預防是有權限拒絕易科 直接讓被告進去的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5-11-05 12:45:00大師
而且就算不得易科的六個月以下徒刑或拘役 一樣有短期自由刑之弊
你說的鞭刑也有阿鞭刑執行前 他們都要關好幾天 然後判斷是否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