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25-10-29 14:13:33死亡前癌末算失能嗎?
一位保戶罹患大腸癌末期,癌細胞多處轉移、需全天候照護,家屬申請「失能給付」卻被保
險公司拒賠,理由是:「尚未符合症狀固定六個月仍無改善」。
但法院二審改判:癌末已無法逆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需專人照護,符合失能定義,保險
公司應給付 377 萬元。
大叔說:
癌症進展太快,有時還沒滿六個月,人就離世了。那這段期間的「失能」算不算?
法院認為:癌末器官轉移屬不可逆、生活完全無法自理,這種情況可以立即判定為
失能,不必受限於「六個月固定」的條件。
給保戶三個提醒:
1 簽約前搞懂「失能」的定義與給付條件。
2 癌末或長照需求時,請醫師出具生活功能評估。
3 若被拒賠,保留病歷與照護紀錄,依法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