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看來老黃和輝達還是會去北士科惹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10 21:44:37
※ 引述《hollande (豊川祥子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9061882
: 新新併成解約契機!蔣萬安:待新壽消滅將啟動收回程序
: 至於輝達原本鎖定的T17、T18基地,蔣萬安則說,北市府立場明確,自從新光人壽與新光
: 銀行完成「新新併」後,新壽法人即依法消滅,再加上取得T17、T18土地三年多來荒煙漫
: 草,沒有任何開發行為,市府已於7月告知新壽,市府這邊不會同意,下一步將依契約程
: 序啟動解約並收回土地。
: 因為地上權契約裡面有寫
: 換公司名要北市府同意
: 所以萬安放大招 北市府要把地收回去
: 老黃和輝達等著接收地
: 台新新光噴了30億什麼東西都沒有
: 這下真的要裂開惹
老實說有點看不懂萬安在想什麼
新聞雖然寫這樣
但這一看就知道 到時候走官司 假扣押
跑法律 沒個幾年不會有結果
如果說中央的作法是"軟施壓" 逼新壽妥協
萬安的做法更偏向魚死網破
一旦法律流程啟動
感覺這T17 18與輝達也無關了吧
作者: kitune (狐)   2025-10-10 21:45:00
輝達可能也想找其他國家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10 21:45:00
而且收購合併 就喪失權利這感覺像是在搶劫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5-10-10 21:46:00
有確定不會被扣押吧 不然這扣下去比等兩年不續約還久==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10 21:46:00
你就是有這塊地才有這價值 現在說收回就收回Y只是沒發生在你我身上而已
作者: z23061542   2025-10-10 21:46:00
地上權契約能那樣簽嗎 被合併就沒權利?
作者: MeiHS (囧)   2025-10-10 21:48:00
除非這地能切得很乾淨 不然輝達應該不想要惹
作者: z23061542   2025-10-10 21:48:00
北市府要有理由不同意 這官司有得打
作者: kitune (狐)   2025-10-10 21:48:00
簽都簽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10 21:49:00
而且很奇怪 中央沒進來之前萬安玩了一年多 都沒放這些消息中央一進來 萬安馬上開始消息連放不知道在想啥
作者: MeiHS (囧)   2025-10-10 21:50:00
急惹湯姆貓.jpg
作者: z23061542   2025-10-10 21:50:00
北市府贏面很大 等契約時間到就可以收回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10 21:50:00
對輝達來說 他們要的是保證的時間但萬安給人的感覺像是以拖待變
作者: z23061542   2025-10-10 21:51:00
畢竟新光連太陽板都沒種 有夠爛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5-10-10 21:51:00
新光大概只能賭法院會不會幫他扣地 但他扣住地也是噁心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10 21:51:00
時間到了要是官司還沒結束那就很難看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10 21:52:00
萬安那邊合理的解釋就是 新壽之前那個新聞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5-10-10 21:52:00
就算要賠錢蔣萬安也不怕 阿你三年了還是空地我要賠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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