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萬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5-09-20 21:56:28
我們對於五星級酒店所發出的不具誠意的聲明感到震驚。
從未想過,在如此高級的酒店內竟然會有床蟲(俗稱臭蟲)。雖然我們掌握了確鑿的證據,
但因為在退房前,我們未自行聘請檢測人員對房間進行檢查,酒店自然有充分手段掩蓋事實
並否認問題,這讓人感到無比氣憤與遺憾。
我確實向酒店提出了新台幣170萬元的賠償要求。這其中包括:
‧ 2025年8月22日酒店電話中承諾支付的皮膚科診療費及藥費與交通費
‧ 因手足被咬傷而取消的工作違約金及損失的收入
‧ 目前電影宣傳活動中需重新安排服裝的費用
‧ 我們全家超過兩週手足瘙癢、無法安睡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慰謝金
若酒店認為170萬元並不合理,為何未提出替代方案,或自行提出認為合理的金額?為何不
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截至目前,我已發送四封電子郵件,但酒店僅回覆兩封。
酒店聲稱「始終以誠懇與專業作為品牌根基,我們一向勇於承擔責任,若有疏失,絕不推諉
」。
如果這是真的,他們不可能採取如此不誠實的應對方式。
為了讓大家了解整個事件,我們將按時間順序列出經過,並公開醫生診斷書及與酒店的電子
郵件往來:
事件經過
‧ 2025年8月18日
從台中車站搭乘酒店接駁巴士入住洋室
※附圖片
‧ 2025年8月19日
轉入住和室
當晚起,全家雙足出現異常症狀
‧ 2025年8月21日
退房時告知櫃台:入住和室的兩晚,每次上床即瘙癢難眠,並展示腳部紅色咬傷痕跡
※附圖片
‧ 2025年8月22日 00:36
發送電子郵件給酒店,說明症狀與床蟲咬傷相符
※附圖片
‧ 2025年8月22日 22:15
酒店當日中午來電承諾支付所有費用,請我們就診皮膚科
就診後確認症狀為床蟲咬傷
隨後再次發送郵件給酒店,附上診斷書及所有費用與損失明細,總計約新台幣1,700,000元
※附圖片
‧ 2025年8月24日 17:59
約44小時後,酒店才回覆
※附圖片
‧ 2025年8月25日 18:49
我方回覆
※附圖片
‧ 2025年8月26日 21:16
酒店回覆
※附圖片
‧ 2025年8月27日 14:34
我再次發送電子郵件,要求酒店立即解決此事,並明確告知如未獲得滿意回覆,將採取必要
措施
之後至今,酒店不但未回應,也未支付承諾的賠償
※附圖片
親愛的各位,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或你家人身上,你會怎麼想?
面對五星級酒店如此推諉、不誠實的態度,我們的疑問與憤慨,想必也是大家心中最自然的
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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