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阿北又要進去了喔?

作者: umi0912umi (UMI)   2025-09-12 16:16:16
然後今天同樣另一個有党證的就交保惹
看到新聞還寫
高院法官認為,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集完成,除非有勾串具體事證,
否則不能用滅證、串證之虞作為羈押事由,雖然有逃亡之羈押原因,但可有其他替代方案
,因此認為原審有違誤、無羈押必要,裁定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
結果阿北的案子雞鴨惹這麼久還在找證據
這雙標真的是演都不演
綠共就是用司法玩死你
但你也不能怎樣
超噁
作者: MiMi563372 (弟切)   2025-09-12 16:20:00
不迴避見證人就是勾串啊,小學生都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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