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牢柯律師:禁止接觸應該要有更明確的定義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5-09-11 16:42:17
※ 引述《ZIDENS (問這麼多幹麻)》之銘言:
: 我不知道禁止接觸不能接觸阿
: 禁止接觸應該要有更明確的規範吧
: 這律師要不要順便查一下有沒有律師資格==
這辯駁太爛了
應該拿其他案子來突顯出
禁止接觸的心證是否雙標
毒物王去當柯的辯護律師可能都比較好
作者: z23061542   2025-09-11 16:43:00
毒物王會直接開車帶走 根本不會讓他去接觸==
作者: KanaCoco (天龍貼貼)   2025-09-11 16:44:00
雙標又怎樣 不是上級審的例子誰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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