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咪] 偉哲還真的告陳淑華喔

作者: crazypitch (′‧ω‧‵)(丁洨雨)   2025-08-30 0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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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黃偉哲大市長控告我違反災害防救法,前日我收到警察局通知書。我打電話詢問
承辦警官我違反何法條? 得到答案是違反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
我查了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的修法背景(108年5月22日三讀),修法理由主要是災害期
間若有「假通報」或「散播不實災害訊息」,將嚴重干擾防救災運作,誤導人民避難與政府
調度,甚至引發社會恐慌。因此增訂第53條第2~4項,明確處罰:假通報(行政罰鍰);散
播災害謠言或不實災害訊息(刑責,最重3年/100萬元罰金);致人死亡或重傷(加重處罰
,最高無期徒刑)。
我並沒有「散播不實災害訊息」,也沒有嚴重干擾防救災運作,更沒有誤導人民避難與政府
調度,也沒有引發社會恐慌,無法理解黃偉哲身為大市長,動用警察辦我違反這法條的用意
為何。
我在7月6日丹娜絲颱風過後約2星期,看到災區仍有許多災民的屋頂無人協助蓋帆布,也問
了災區的朋友,他們沒有看到台南市公務人員去協助,才發文質疑黃大市長。
我的發文動機是看到災民受苦而感到難過,主要是質疑黃大市長的指揮有問題? 並非散播不
實災害訊息」,也沒有任何干擾防救災運作的行為,也非誤導人民進行避難與影響政府調度
,並無引發社會恐慌。
9月我會去台南市警察局說明,對於承辦警官,我要說聲辛苦您們了,對於這種濫訴,還要
勞煩您們於百忙之中來處理,實在對您們很抱歉,辛苦了!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8-30 09:58:00
傷心總是難免的
作者: srxteam0935 (葉子人)   2025-08-30 09:59:00
可惜這咖下屆沒辦法選 不然明年肯定很精彩
作者: paul1951 (paul)   2025-08-30 10:00:00
有些人你永遠不比等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25-08-30 10:01:00
你說你犯了不該犯的錯
作者: aioiwer318 (哀歐)   2025-08-30 10:13:00
誰讓你心動 誰讓你心痛
作者: xxoo2266 (独りぼっち)   2025-08-30 10:15:00
還不是不了了之最後只是話題
作者: z23061542   2025-08-30 10:29:00
待退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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