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是賣女兒」!準岳母開5條件 他結婚卡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08-27 09:28:02
※ 引述《yam276 (史萊哲林的優等生)》之銘言:
: ※ 引述《sustainer123 (溫水佳樹的兄長大人)》之銘言:
: : 結婚唯一好處就是能隨便打砲ㄅ
: : 假設女方25歲
: : 假設女生有性吸引力的年齡到35歲
: : 所以花500W只有頭10年有價值
: : 後面就是欠買斷的垃圾合同
: : 500/10 一年要50w
: : 先不計入生活費之類跟離婚會噴一半財產的風險
: : 一年50w可以嫖到雞雞爛掉ㄅ
: 差太多了
: 以前結婚就是雙方的義務關係 男主外女主內
: 但現在一邊可以隨便擺爛 離婚還能開均富卡
: 狗才結婚
不然就是去當有錢女人的小奶狗
凹到結婚
真正實現男女平等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08-27 09:31:00
查了一下 現在也沒啥入贅了 就是婚前約定孩子跟誰姓 也就是說 名義入贅實際還是結婚一樣有離婚 跟均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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