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reru (橘子)》之銘言
: 民眾黨提案,為確保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強化人權保障及遵循無罪推定憲法原則,因此提
: 出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明
: 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
: 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
: 必要的證據。
: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陳培瑜、立委沈伯洋今天召開「沒有司法
: 迫害只有司法特權,譴責民眾黨為救柯文哲修法毀司法!」記者會,質疑此修法版本將使
: 詐騙集團、組織犯罪、偽造連署、虐童犯罪、兒少性犯罪、共諜案等類型案件,串證串到
: 飽、證人被騷擾、共犯全解套。
提案修刑訴法羈押事由 黃國昌:從來不是為了柯文哲
就是為了柯文哲阿
串供本來就是很正常的羈押理由
媽的 不然人放回去每個都對口供 那還審個屁
你們都對好怎麼說了 你一句我一句 審三小雞巴
這樣很多人就會成功逃過一劫阿
為了柯文哲改掉這個根本就是姆咪
誰他媽的真的有人在乎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嗎
除了那些天天學白左的東西的法綠人以外 誰在乎
而且問題根本就不是法條 德國也有這款阿 這個就抄德國的
德國有專門的庭專門的法官天天在審羈押這些強制處分的
台灣沒有阿 都是輪流排班
很多法官都馬直接擺爛
有些法官幾乎都不給過 有些法官很好過
以前檢察官都會特別挑好過的法官值班的時候去聲請羈押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陳培瑜、立委沈伯洋今天召開「沒有司法迫
害只有司法特權,譴責民眾黨為救柯文哲修法毀司法!」
難得講對了一次
姆咪
但其實這款也不是沒被靠北過
因為現在手機太屌阿 你只要出來 馬上就能開始串供了
你就算帶電子腳鐐 也是可以拿著手機串供
那怎麼辦 代表除了抓進去羈押以外根本沒其他辦法阻止串供
所以反而是可以參考一些歐盟法的規定
比方說期中的報告義務
因為羈押前幾個月 其實都還蠻正常的
這個時候就還在搜證傳喚證人啥的 這沒辦法
可是如果都搜的差不多傳的差不多
那這個時候羈押的必要性就降低很多了
超過一定期限還要繼續羈押 就要有期中報告義務
真的就是詳細報告說到底為啥還有羈押這個咖
而不是日常套模板繼續羈押人
對ㄚ
國蔥根本修錯方向
我操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