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reru (橘子)
2025-08-20 12:57:47民眾黨提案,為確保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強化人權保障及遵循無罪推定憲法原則,因此提
出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明
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
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
必要的證據。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陳培瑜、立委沈伯洋今天召開「沒有司法
迫害只有司法特權,譴責民眾黨為救柯文哲修法毀司法!」記者會,質疑此修法版本將使
詐騙集團、組織犯罪、偽造連署、虐童犯罪、兒少性犯罪、共諜案等類型案件,串證串到
飽、證人被騷擾、共犯全解套。
看不懂
這在說啥
柯文哲是有兒少性犯罪還是當共諜嗎?
怎麼會扯到那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