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reru (橘子)
2025-08-08 18:23:49※ 引述《F16V (Handler One)》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925174?from=ddd-umaylikenews_ch2_index
檢方考量我國與美國槍枝管制法令不同,女子不了解我方法令,建請法官審酌犯後態度,
從輕量刑。
蛤?
不了解法令就可以從輕量刑喔?
這女的又不是智能障礙或閱讀障礙
買機票的時候、報到的時候、出境的時候、入境的時候
都有很明確的圖片加文字說明不能帶槍阿
檢察官可以這樣硬凹瞎扯說他不了解法令?
會不會太誇張
你板有沒有法律人可以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