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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8-01 12:41:03調查官搜索發現長官參與被告餐宴 告知長官因洩密被判6月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林姓調查官2022年在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擔任組長,配合搜索行動時,掌握其中1名被告的記事本內含法務部2位官員參與餐敘的訊息,卻轉告其中1位是他直屬上司的官員,被桃園地檢署因洩密案件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已因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判處林姓調查官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桃檢起訴指出,林姓調查官2022年10月5日上午,配合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的搜索行動,過程中,林發現該案件1名被告的記事本中,記載法務部2位官員參與餐敘的訊息,當天下午林返回調查處後,將這件事告知他的長官後,再向上呈報,讓參與餐敘的其中1名官員知情。
桃檢認為,林姓調查官明知身為調查官,參與各類刑事案件偵辦,應依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等規定,卻洩漏偵查資訊給不具檢閱權限的人,已觸犯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桃院因林姓調查官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並審酌林姓調查官身為調查官,負有嚴守秘密之義務,卻利用職務上所賦予之機會、權限而觸法,有損人民對國家的信賴,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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