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又見調查官涉洩密不法 裁准羈押禁見 調查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7-18 18:02:26
又見調查官涉洩密不法 裁准羈押禁見 調查局:停職
繼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劉姓調查官竟然「兼差」充當詐團的「收簿手」,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台南地檢署日前大動作搜索涉嫌洩密的台南市調處林姓調查官,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調查局表示,已將林員停職。
台南地院裁定指出,林姓被告所涉羈押聲請書所載事實,有證人之證述及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足認其犯違法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訊息罪、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被告供詞避重就輕,歷次供述不一,本案尚有相關關係人尚未到案以釐清案情。又被告手機經檢視結果,有部分期間對話紀錄遭全刪除,足認被告有滅證行為,綜上其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若命被告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不足以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之順利進行,刑罰權即有難以實現之危險,再參酌本案被告身為執法之公務員,理應維護公務員自身之廉潔,然用職務違法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並無故洩漏秘密,且就公務員異常增加而來源不明之財產,無法提出合理說明,犯罪情節非輕,對社會造成一定之危害。因此,裁定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悉,林姓調查官原於北部服務,調任台南市調處新營站多年,平日形象陽光健康,林員疑似在辦案過程中洩漏偵辦對象個資給特定人士,收取不當金錢,調查局內部得知後發起自清,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調查局對又有調查官涉不法情事表示,台南市調查處林姓調查官因涉及不法,經調查局主動立案發交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並即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17日晚間經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調查局即依法予以停職。調查局再次重申,調查人員應廉潔自持,如有涉及不法,嚴予究責,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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