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umoon5656 (沐月5656)》之銘言:
※ 引述《diefish5566 (還我姆咪)》之銘言:
很好理解吧
虐童致死=意圖是扁小孩我怎麼知道他吃兩拳死了
如果主觀上就是要打死小孩 那是殺人罪
姆咪
不能都起訴嗎? 沒學過高等數學的集合論嗎?p=nq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24-07-18 13:45:00所以真正要修的是殺人罪 這題就藍白拖在搞了484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24-07-18 13:49:00你可以去當量子法學教授
作者:
Wardyal (Wardyal)
2024-07-18 13:50:00我就是要打死他=故意我只想打他但我知道可能會打死人但我就是要打=間接故意我打他我不知道他會被打兩拳就死=過失
因為立委沒把高等數學的集合論訂進刑法裡面阿如果有的話就能疊加態起訴了
作者:
dube116 (無悔控蘿莉)
2024-07-18 13:50:00他們觀測到這問題是你問的時候就該停止浪費時間了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4-07-18 13:50:00量子毒氣貓咪是虐貓致死還是殺貓罪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24-07-18 13:52:00剛剛二讀過了 還不是要修
作者:
XROCK (□□□□□□□□□□□)
2024-07-18 14:02:00被原批氣死是過失還是故意
在那硬凹母湯啦,簡單性原則下,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要用高等數學解釋就是失敗的論述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25-07-18 14:15:00你很棒 有上下文才能得知事件全貌 而不是斷章取義
作者:
XROCK (□□□□□□□□□□□)
2025-07-18 14:23:00幹你娘害我以為我進到系統黑洞又看了一次
虐待致死跟殺人是兩個不同概念,就跟傷害致死也跟殺人不同;虐待兒童致死加重,殺人罪兒童那邊也能加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