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盼送熟悉醫院搶救 遭規定限制釀悲劇
[NOWnews今日新聞] 一名病患日前搭乘中市府消防局救護車緊急送醫,家屬希望送往長期就
診的醫院,認為該院能立即接手搶救。不過救護人員依規定,欲將病患送至就近的地區專責
醫院,引發雙方爭議。最後改送至台中市南區另一間醫學中心,病患幾天後不幸往生,家屬
對此不滿,質疑救護處置延誤搶救時機。
我記得緊急救護法有規定要送遠一點的醫院
只要家屬簽切結書是可以指定送的
有一些頭鐵的還是會為了專業判斷就近送
但我估計這種送去哪邊都差不多了
我的做法都是你願意簽台北我都幫你送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