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6-23 22:45:19拍街景違「國安規定」? 台女子將遭調查局約談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因為在網路公審一名直播男子,遭受批評,如今她已刪
文、道歉;然而,類似案件不勝枚舉。像是上個月在台北市,有一名女子,她在
路邊拍攝街景,遭陌生人檢舉,違反兒少法與國安法,近期這名女子就收到調查
局通知,以「違反國安相關規定」為由,要她以證人身分,前往市調處說明。
事件起因於上個月15日,一名戴姓女子在台北市松山區街頭拍攝影片記錄生
活時,被一名陌生女子反覆詢問「你在拍什麼」、「你是台灣人嗎」等問題。這
名陌生女子隨後將事件鬧到派出所,指控戴姓女子違反兒少法與國安相關規定。
事後,戴姓女子表示,她只是想記錄生活,拍攝一下街景而已,並未拍攝任何敏
感設施。
而從事發地點來看,附近只有一處公園和一間診所,即使將範圍擴大,也只
有距離130公尺的西松國小和400公尺外的西松高中可作為避難處所,鄰近的台電
松山變電所也距離超過700公尺,拍攝範圍內似乎沒有機敏設備。
令戴姓女子意外的是,她近日收到調查局通知書,要求她以證人身分前往市
調處說明,通知書上載明違反國安相關法令,意味著律師無法同行。
對此,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表示,被警察局約談就算了,現在還要被調查局以
國安法來約談,「難道這個社會已經沒有任何自由了嗎?」立委王鴻薇則質疑,
不只是執政黨的立委要去檢舉,甚至連調查局、市調處都配合辦案,這是不是政
府的政策。
立委吳宗憲認為,雖然有人提告、分案調查這部分沒有問題,但他呼籲調查
局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做第一線把關,如果一望即知是濫訴案件,其實可以內部
直接簽結。
這起因隨意拍攝街景而被指控違反國安相關規定的案例,或許只是眾多類似
案件中的一例,但已引發社會對公民自由與政府執法界限的討論。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91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