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victor87710 (星街的獨角蟲)》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鬼島真的很愛保護加害人
: 時間: Sat Jun 21 21:08: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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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院拍板少事法修法 少年3年未犯即可「抹去前科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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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草案內容,少年若曾受法院保護處分、轉介處分,或經刑事判決確定後已執行完畢或
獲
: 赦免,只要在3年內未再涉及其他案件並受處分或判刑,即可申請塗銷前案紀錄與相關資
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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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年輕猴子更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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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安份個幾年前科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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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法更嚴苛吧
中文不是寫得很清楚嗎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
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有前項或下列情形之一者,少年法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機構
及團體,將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現行法
1、處分執行完畢兩年後塗銷
2、刑罰執行完畢後塗銷
3、赦免三年後塗銷
新修草案
少年前案之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三年內未再受他案之處分或刑之宣告,其前案始
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修正條文第83條之1)
1、處分執行完畢+3年內不得犯其他罪=塗銷
2、刑罰執行完畢+3年內不得犯其他罪=塗銷
3、赦免後+3年內不得犯其他罪=塗銷
還是說其實我弄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