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15警察警校放假1天 軍人 消防 海巡也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6-07 17:51:55
6/15警察、警校放假1天 軍人、消防、海巡也有小確幸
內政部今天宣布全國警察機關、警校放假6月15日放假1日;以職業別來看,除了警察節以外,消防節、軍人節、海巡節皆可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示意圖。(資料照)
2025/06/06 16:18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小年夜、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4天國定假日、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內政部今天宣布全國警察機關、警校6月15日放假1日;以職業別來看,除了警察節以外,消防節、軍人節、海巡節皆可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
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全國放假日包含1月1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2月28日和平紀念日、春節4天(除夕、初一、初二、初三)、4月4日兒童節、清明節、農曆5月5日端午節、農曆8月15日中秋節、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10日國慶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曁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並將5月1日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
以軍警公教、勞工、醫護等不同行業別來看,9月3日軍人節依國防部規定放假;1月19日消防節、6月15日警察節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公務員及勞工在5月1日皆可放假;9月28日教師節全國放假;11月8日海巡節依海洋委員會規定放假。至於醫護相關的3月30日國際醫師節、5月12日國際護理師節僅被列為節日,並未納入放假規範。
此外,《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也規範,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巡、醫療、關務、矯正等全年無休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之政府機關或機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之。前款以外為民服務之政府機關或機構、學校,在不影響為民服務之原則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實際業務需要調移之。軍事機關基於國防安全考量及因應戰備之需要,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調移之。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06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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