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xmax1999 (兩千)》之銘言:
: → oz5566: 健身還那波超扯 那時我從日本進口一堆NS 加價賣 超好賣
: 不是 三小 連數量也沒講
: 賣多少也沒講
: 搞不好他去日本掃貨買個10台一台加500賣 賺個5000
: 阿這樣就炫富了喔
: 啥狗屎玩意
關於為啥日本掃一堆貨賺價差違規,柏青哥賺了不少無違規
我是以康德的義務論為準則,也就是以當事人發文的當下其想法為主
如果是以尻洗、嘲諷為目的的話,那就違規
不是的話也不代表不違規,還要考慮其所造成的結果才行
當然我不可能完全知道當事人當時的想法為何,所以我只能以我所知的倫理學用主觀原則
去判斷
我覺得
...
我也不知道 欸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