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喜歡看牢蔣時代的文獻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5-05-28 19:24:19
我覺得以前的人討論事情的方法都好有趣
像是被告收到傳票要去地檢署
可不可以請律師當辯護人
然後一大堆立委跳出來說
偵查中請律師辯護是美國人的制度
偵查庭不是法庭 不需要辯護
只是在調查而已
而且律師水準良莠不齊會幫忙串證
所以偵查中禁止找律師
我很好奇
台北律師公會當年就已經成立了
怎麼不反擊一下這些立委水準更是良莠不齊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5-05-28 19:25:00
命比較重要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5-28 19:26:00
還能活命比較重要
作者: rp20031219 (Tim87)   2025-05-28 19:27:00
怎麼敢反擊= =
作者: SydLrio (狂嵐嘴砲)   2025-05-28 19:41:00
那時代的立委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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