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3年的立法院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5-05-27 23:05:37
當年的立委參觀監獄後
發現監獄被人犯塞爆
跟今天一模一樣
於是為了如何把人送出去 努力在修法
甚至行政院還提出草案
只要服刑的刑期到10%就能報假釋
但僅限於戒嚴時期
後來大多數的委員決定只透過修正刑法處理
因為他們認為戒嚴是一時的 只是臨時性措施
可是刑法是永久的
修正刑法才能根本解決監獄人犯太多的問題
接著把羈押折抵算入刑期內 讓人犯能提早假釋
這就是牢蔣人權的含金量
別再說牢蔣剝奪人權了
行政院提服刑到10%就能假釋
牢蔣管不到
我第一次聽到也是覺得 幹 怎麼可能
作者: emptie ([ ])   2025-05-27 23:06:00
可以提 不代表一定會放你走吧
作者: whatthefk (六公分)   2025-05-27 23:07:00
關監獄的有人權 吊路燈的沒有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5-05-27 23:07:00
會放阿 因為當年監獄就是爆炸狀態看守所一間關20個 監獄一間關10個感覺主管機關已經快扛不住 行政院+立院才出來解決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5-05-27 23:17:00
唉 直接圖圖不就好了 難怪最後輸老毛
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5-05-28 00:18:00
牢蔣還是太溫和了,要是換成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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