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wlicn (轉頭看你好想笑)
2025-05-20 02:32:01如題
連續兩起重大事件
第一件是buff疊滿的加害人
很符合廢死團體想保護的對象
第二件是有路怒症的老人
搞不好還有精神病
這也是廢死團體最喜歡保護的對象
為什麼這麼喜歡保護加害人,想阻止公權力去淘汰不配在人類社會生存的人,可是你們保護的加害人卻是在無原因的情況下,奪走他人生命權的人,這是啥邏輯?
廢死團體很喜歡說是為了避免冤案,不過這種證據確鑿沒有疑點的案子你們來湊什麼熱鬧
題外話我也不喜歡死刑,如果是惡性重大的殺人犯,最好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然後加上鞭刑,如果是要給懲罰這比較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