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小時候還住永和時
跟老姊過馬路去對面店家買草莓冰
回家時過林森路跟永亨路口時
被一台機車撞飛
= =
嗯
我寧可讓行人
因為被撞過,當場差點飛天惹!
幹!
那些不會禮讓行人的咖小
我是覺得應該要被*****啦!
這樣才會有銅鋰鋅!
哦對了,當時我跟老姊是走斑馬線唷!
結果機車闖紅燈高速衝過來!
旁邊賣臭豆腐的店家老闆
問我們有沒有事
結果被撞後,回家身上一堆擦挫傷,還被老木修理一頓
幹
※ 引述《muscatsss (遙香老公)》之銘言:
: 大家都當過
: 行人
: 機車騎士
: 汽車駕駛
: 試問
: 哪個身份的你願意犧牲權利
: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