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mow (Erimo)
2025-05-18 10:05:21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首先就目前板規「字面」上的意思來看,群體是沒有特別被定義的。
他只有說對現實存在人物或群體做人身攻擊是會水桶的,主詞明不明確這邊只影響水桶程度
再來看三的情況是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當事人檢舉才成案
換句話說以瓦屌怎麼都是醜女的例子來看,你要說他指涉這個群體裡面的所有人都是醜女,是一種對個人的人身攻擊,所以要當事人檢舉才通過,我覺得也合理
但現在板主認定是,只要是大於一人就群體,就板規字面上的敘述來看也不是不行。
回到阿比舉的例子,如果一個二人團體被罵的都是醜女是會違規的合不合理,聽起來不合理,但板規就是能夠被這樣用。因為qqq也講,地圖炮之所以能成立,他的理解是因為西洽使用者可能有這些人存在。
換句話說因為群體人數少,所以我們可以主觀判斷這個地圖砲指涉的對象,在西洽可能不存在所以判無違規,是過往我們判例的基礎吧?
可是無限上綱去講,索尼高層能保證不存在嗎、某某偶像團體能保證不存在嗎,即使機率靠北低的也是有可能存在。
所以實際上地圖炮認定本來就是板主主觀對群體的認定而已,過往鬆現在嚴格
要的話我建議是修改版規對啊
罵人不好 不要罵人 批評外貌不好 不要批評外貌多元 包容 平等
作者:
erimow (Erimo)
2025-05-18 10:07:00反正我覺得我跟溫莎一樣 覺得罵人醜女就4-5檢舉的比較玻
例如這邊的群體 或是以前毒物王被罵饒瘋法一命時的判決這兩個字 時代不同解釋就不同
我一直以為是當事者群體欸,什麼時候被上綱成群體就行了肥宅就是自承是宅宅才能檢舉不是D:
作者:
erimow (Erimo)
2025-05-18 10:10:00當事者群體沒有啊,如果有的話以後罵中國人還得證明自己是中國人才檢舉
我自己是認為在於這個團體多特定例如如果你在推文罵 現任四個西洽板主都智障還啥的
作者:
erimow (Erimo)
2025-05-18 10:12:00對啊 就主觀判案的程度不同而已,你不能拿我們主觀說現在板主判法有問題
那我覺得這肯定是要當事人檢舉的吧 我罵這四個 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