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5-05-16 15:34:05(一) 依證人方一峰於本院之證述,林士傑當時僅單純要求方一峰議長票不要投郭信良、
或請方一峰不要出席投票、或請方一峰投票投給自己,並未向方一峰表示,若未依其所述
進行,將會遭受何種不利之後果,也沒有其他恐嚇言語或行動,亦未以命令方式,強制要
求方一峰不可以投給郭信良,則林士傑上開話語,符合選舉競選時,請求支持己方候選人
之常規,難謂有何強人所難之處而屬惡害之通知。
超屌
當時黑道押議員上車談談,事後議員申請警察保護躲在議會三天
然後台南法官的裁判書說這沒有脅迫恐嚇啦
對啊,比個手槍要給你砰砰而已哪叫脅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