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賣小倉唯的衣服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作者: TentoEtsu (天藤悅)   2025-05-13 21:47:29
※ 引述《ILoveMegumin (望月穂波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13/2959921.htm
: 根據官方聲明,小倉唯的運營團隊曾委託回收業者處理一批廢棄物品,但這些物品卻被第
: 三方非法轉賣至拍賣網站,「該批物品原本是以廢棄為前提交由回收業者處理,並未授權
: 任何形式的轉讓或銷售。」目前,團隊已著手進行法律行動,包括透過律師採取法律措施
: ,並與警方合作展開刑事層面的調查。
: 這樣感覺也很奇怪
: 官方把廢棄衣物交給回收業
: 不就是失去衣物的所有權了嗎
: 至於契約上
: 官方也只提到沒有授權
: 但他們處理廢棄物的契約應該也沒有禁止吧
: 為什麼不能轉售
: 我很好奇
根據日本法律,此事件中的回收業者及第三方可能涉及以下法律問題,具體分析如下:
1. 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
非法處置廢棄物:
若回收業者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廢棄處理,而是擅自轉賣物品,可能構成「廢棄物非法投棄
或不當處理」(第25條)。 根據第32條,違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日元以下
罰款(法人則最高罰3億日元)。
無許可經營:
若回收業者未取得地方政府頒發的「產業廢棄物處理許可」,其回收行為本身即違法(第
7條)。
2. 侵犯《民法》中的「擁有權」與「委託合同義務」
違約行為:
回收業者違反與小倉唯團隊的委託合同(日本《民法》第644條),未履行廢棄義務,需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侵犯擁有權:
物品擁有權仍屬原團隊,轉賣行為構成「無權處分」(第709條),團隊可主張返還原物
或賠償。
3. 觸犯《刑法》中的「侵佔罪」(橫領罪)與「詐騙罪」(詐欺罪)
業務侵佔罪(第253條):
回收業者作為受託方,非法佔有並轉賣委託物,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第三方明
知物品來源非法仍購買,可能構成「贓物罪」(第256條)。
詐騙罪(第246條):
若回收業者虛構「已廢棄」事實騙取團隊信任,可能構成詐騙。
4. 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個人情報保護法)
隱私洩露風險:
若廢棄物品包含粉絲信件、簽名等個人資訊,未經同意轉賣可能違反該法第20條(個人資
訊不當提供),最高可處1億日元罰款(針對企業)。
5. 其他潛在法律責任
《不正當競爭防止法》:
若轉賣物品包含未公開周邊或版權內容,可能侵犯團隊智慧財產權(第2條)。
消費者欺詐:
拍賣網站若未披露物品來源,購買者可能主張「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契約法》第4
條)。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5-05-13 21:49:00
謝謝你 AI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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