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2311 (assa)
2025-05-13 12:26:36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昔日綜藝圈「B咖一哥」NONO(本名陳宣裕),遭6名女子控訴性侵與猥褻,檢方依3項強制
性交罪、2項性交未遂罪及2項強制猥褻罪將其起訴。歷經近一年不公開審理,士林法院今(
13日)上午11時宣判,依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其餘被訴無罪,全案仍可上
訴。判決理由尚待公佈。
士院11時宣判,法官僅就其中一項強制性交未遂罪認定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其餘6
項罪名均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理由尚待公布。
起訴指出,NONO自1990年代起活躍演藝圈,靠與吳宗憲搭檔走紅,卻未潔身自愛,反以藝人
身分接近女性,藉節目邀約、私下邀吃宵夜、車載送返家等方式設局,將被害人誘至飯店、
住處、車上等地單獨相處,再趁機性侵或猥褻。
2008年至2013年間,NONO涉嫌犯下7起侵害性自主案件,涉及6名女子,狼爪伸進白色賓士車
內、內湖住處、台中酒店、宜蘭縣議會女廁等多處,手段包括假扮暖男接送、謊稱經紀人陪
同鬆懈警覺、甚至追蹤臉書打卡訊息埋伏接人,全案情節怵目驚心。
最令人髮指的是,NONO在強暴過程中竟噁語挑釁:「有沒有看過這麼大?」「沒有射精不算
啦」,還曾尾隨受害人進入女廁襲胸問「要不要跟我打炮」,直至遭受害人電擊棒反擊才落
荒而逃。
NONO面對6名女子指控,全程否認犯行,辯稱一切是「誤會」或「對方主動」,但檢警調閱
對話紀錄、行車動線與通聯訊息比對後,認定證據綿密、供詞反覆避重就輕,並指其「毫無
悔意、態度惡劣」,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猥褻、2次強制性交未遂起訴,建請法院依法
「分論併罰」並從重量刑。
警方在2023年8月搜索其內湖與南港住處,扣得5支手機與相關資料,成功拼湊案情全貌。檢
方認為,NONO不僅違反被害人意願多次性侵,更嚴重踐踏公眾人物之社會信賴與影響力,對
女性身心造成深遠傷害。
案發後,6名被害人陸續向法院聲請「訴訟參與」,法院已全數准許,並在審理過程中給予
旁聽、閱卷與意見陳述權。另仍有2案尚在偵辦中,由高檢署發回士檢續查。
NONO今一審宣判,被依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遭判有期徒刑2年6月,判決尚未定讞,仍可上訴
。由於刑期已超過易科罰金上限,若最終未獲緩刑、二審維持原判,NONO恐將面臨入監服刑
。
依《刑法》第74條規定,2年以上5年以下刑期屬於法院可裁量是否宣告緩刑的範圍,須視被
告行為情節是否輕微、是否具悔意與值得寬宥而定;NONO所受刑期為2年6月,雖符合申請緩
刑資格,但是否獲准,仍有待法院審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