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玉它又告我了? 妨礙秩序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5-05-02 09:58:43
第 149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
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該不是
第 150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我記得你應該也沒去號召人打架
應該不是
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機率是被告這條
第 152 條
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最近應該也沒去集會亂 應該不是
第 153 條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
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很高機率是被告這條
第 154 條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首謀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而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你應該也沒參加犯罪組織 應該不是
第 155 條
煽惑軍人不執行職務,或不守紀律,或逃叛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56 條
未受允准,招集軍隊,發給軍需或率帶軍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最近應該也沒有要武裝政變 應該不是
第 157 條
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我記得你最討厭訴訟了 應該不是
第 158 條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冒充外國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亦同。
第 159 條
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你最近應該也沒有冒充公務員 應該不是
第 160 條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你最近應該也沒有要搞政變 應該不是
以我對你在邊板的發文風格
很可能是151或153吧
作者: NekomataOkay (u)   2025-05-02 09:59:00
為什麼不是183
作者: nh507121 (特)   2025-05-02 10:00:00
邊板算犯罪組織嗎
作者: kitune (狐)   2025-05-02 10:00:00
王蛇這麼想看他被關還是罰錢喔
作者: PogChampLUL (火車站肥宅)   2025-05-02 10:01:00
158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5-05-02 10:01:00
邊版算犯賤組織吧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5-05-02 10:01:00
他很久沒來邊板了吧
作者: nh507121 (特)   2025-05-02 10:01:00
看起來也不太可能告得成吧 就來浪費別人時間的
作者: nonoispig (諾諾豬)   2025-05-02 10:01:00
原來我是武裝政變首領==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25-05-02 10:02:00
切格瓦拉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25-05-02 10:05:00
你怎麼知道他沒政變
作者: srxteam0935 (葉子人)   2025-05-02 10:06:00
他也知道告不成 就只想一直訴訟騷擾而已吧
作者: KanaCoco (天龍貼貼)   2025-05-02 10:11:00
聽說檢方有O棍專股 真的假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