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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謊稱打手遊 27歲男拐10歲女童「三天開兩次房」猥褻
TVBS新聞網>首頁>社會>記者 程子奕 報導
高雄一名27歲廖姓男子在網路遊戲上認識10歲女童,竟在去年兒童節約女童開房打手遊,
趁機對她伸出狼爪,3天後再度約女童開房發生性行為。女童母親得知後氣炸,帶著女兒
去驗傷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將廖男依法判4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玩網路遊戲「傳說對決」認識才10歲的女童,兩人去年4月4日兒童節首次
見面,就約女童開房,猥褻得逞;3天後,約女童開房再度發生性行為。
女童母親得知此事後氣炸,帶著女兒去驗傷並報警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廖男雖坦
誠犯行,但辯稱兩次與女童去旅店原本只要洗澡、玩手機,剛好他有性方面需求,女童對
性也好奇,而且廖男看不出女童未滿14歲,所以才發生性行為;但法官發現,女童發案時
為國小生,身高約135公分,外表及穿著明顯稚氣未脫,廖男未克制情慾,對她做出性交
、猥褻行為,影響身心、人格健全發展。
女童母親在法庭憤怒控訴,希望廖男受處罰;且對一看還那麼小的女童做出這種行為,廖
男事後更刪除跟女童相關對話資料,行為相當過分,不希望雙方再見面,也無法接受道歉
,請求法院重判。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廖男與女童有過兩次親密接觸,因此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
交罪和猥褻罪,將廖男依法判4年10個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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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備註:
還有10歲女童在玩傳說喔
媽的難怪排位一堆路人都在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