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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中獎想瘋了!屏東一名吳姓女子異想天開,把發票剪貼成五獎的中獎號碼,還跑到超商成
功兌換到1000元獎金,事後被國稅局查獲送辦,吳女涉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處5個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1天1000元,相當於要繳納15萬元才能不被關。
判決書指出,吳女在2021年8月以剪貼的方式,將一張6月的發票變造成中末4碼,並在領獎
收據欄填上自己姓名、電話和中獎金額,拿到屏東某超商兌換現金,竟以假亂真成功換到10
00元。
幸好我都把發票貼紙箱收在衣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