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5-04-16 20:17:15半百胖男冒充正妹下藥迷昏小鮮肉 他被拐完事後驚見「糞便」報警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
年近半百的林姓男子5年前假冒女性攀搭2名男網友,以「哥哥」身分載2男到蘆竹住處,
在關燈全黑的環境下和2人嘿咻,要求對方從「後面」性交,完事後旋即閃人,其中一名
男子前後與林發生12次性關係卻不覺,另一人則因性交後覺得「怪怪的」,加上尿液驗出
安眠藥劑成分而報警,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林5年6月徒刑定讞。
林體態肥胖,曾因強盜案入獄,冒名「林語婕」上網結識一名19歲青年,2020年3月26日
晚上,假扮「林語婕的哥哥」騎車載對方回住處,將安眠藥摻入酒品給對方飲用後,將房
間內的燈關掉、要青年等待。
林隨後再以「林語婕」身分進房,與青年性交,完事即離開,沒有露臉。青年睡醒,林假
稱「妹妹」已出門,但青年回家卻發現生殖器「有一些類似糞便的東西」,傳訊息質問「
林語婕」,對方含糊帶過。
青年就醫驗尿,尿液中檢出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的代謝物氟硝西泮,且青年曾詢問對方
「你根本就是男的吧,不要再騙人」、「妳這麼有信心跟照片上一樣,怎麼從頭到尾不敢
讓我看」。
檢警調查,發現另名時年24歲男子也受害,這名被害人因沒有性經驗,被林以相同手法誘
騙,卻堅稱「林語婕」是女性,同年2月至5月間發生了12次性關係,男子說,沒懷疑過是
和男人發生性關係,聊天時也以情侶相稱。
林到案後僅承認邀兩名男子回家,但否認發生性關係,聲稱「聊天聊整晚」,一審判4年6
月徒刑,二審認為24歲男子12度與林發生性關係,難以認定是強制性交,此部分改認定無
罪,林的刑度也減為3年6月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有疑點,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酌林明知被害人無意願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卻喬裝成女性並於黑暗中隱藏容貌五
官,誘騙無性經驗的男子發生性行為,使對方心生創傷,且林始終否認犯行,依強制性交
罪判5年6月徒刑,林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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