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聲請再議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15 16:20:25
※ 引述《umi0912umi (花椰菜的蠕動菜蟲)》之銘言:
: 那個誰不是說想撤告但忘記啥原因徹不掉
: 怎麼現在又要聲請再議了
: 早說過他人前人後不同嘴臉惹
: 恐怖喔
: 恐怖
也不是這樣
想撤也沒辦法撤是一回事
這件事導致的是所以根本沒問對白雲要不要撤告 因為根本不能撤
然後他本來就說告白雲是一定要告的
其他人都可以不告只有白雲一定要告
所以其實是兩件事被混在一起了
這邊替蟲蟲平反一下
作者: cities516 (安安路過)   2025-04-15 16:22:00
這不就跟300萬一樣嗎我不能撤告 但是其實我就真的想告我戶口沒300萬 但是我媽就是給了我好幾百萬
作者: umi0912umi (UMI)   2025-04-15 16:23:00
好 我錯怪綸綸了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15 16:23:00
不太一樣吧 因為他沒有表達過對白雲撤告是被質疑為什麼撤告名單沒有白雲的時候 大家得出了本來也不能撤的理解他本人則是從頭到尾都是一定要告死白雲
作者: XROCK (□□□□□□□□□□□)   2025-04-15 16:24:00
告是一定要告的
作者: moumoon5566 (廢文果實能力者)   2025-04-15 16:25:00
盒是一定要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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