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sh97143 (我想當楠木燈小姐的狗)》之銘言:
: #1d-zazdK (C_WorkBoard)
: (4)B-2-1案 後續一些比較用詞激動的部分
: 大量上色與詞藻激昂華麗無法減少激化紛爭
: 如同申訴中提及,本人「不鼓勵情緒性發言」
: 個人過往擔任板主、小組長之言行舉止確實有進步空間
: 不過我覺得我做得還可以吧
: 笑死 這就是小組長和板主群大戰嗎
→ Sessyoin: (4) 小組判決寫出「板主因為精液照片身心受創」這種內04/14 00:29
→ Sessyoin: 容,我不確定你有什麼資格自稱做得還可以欸?04/14 00:29
笑死
這部分感覺凱文全責
雖然我覺得紅紅那句話沒啥問題就是了 就是正常的事實陳述
也不太懂問啥S會覺得那句話不妥 可能對精液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