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卡漫群組恣意妄為

作者: Rushia (みけねこ的鼻屎)   2025-04-12 15:58:09
#1d-XLVWx (C_WorkBoard)
【事件背景】
檢舉人(ubcs)指控:
C_Chat 板主群(Sessyoin、black80731、arrenwu、ifulita)及小組長(redDest)違
反 PTT 站務制度,未執行小組判決,涉嫌「以拖待變」。
引用 #1J7e0HgS (BoardCourt) 判例,認為板主應先執行小組裁定,而非等待群組申訴結
果。
被檢舉方(板主群與小組長)回應:
反駁檢舉人斷章取義,強調本案與引用的判例情境不同。
指出板主已迅速(6小時內)向群組申訴,並主動通知小組長,無拖延意圖。
小組長同意暫緩執行判決,等待群組結果,屬於雙方合意,非「板主權限凌駕小組」。
【爭議核心】
檢舉人主張:
板主不服小組判決時,應「先執行」再申訴,否則可能導致小組裁定被無限期擱置。
要求對板主群及小組長處以警告,並廢除小組長 #1dXyZ9em (C_GenreBoard) 的裁示。
被檢舉方反駁:
時間差異:
引用判例(2013年)中,板主拖延一週才申訴,且遭小組警告;
本案板主6小時內即申訴,且小組未警告,反而同意暫緩。
程序正當性:
板主依群組規定(7天內處理)迅速行動,無拖延。
小組長有權決定是否暫緩執行,非「權限凌駕」。
退文風險:
若先執行小組判決(撤銷退文),後續群組若改判,可能因超過「7天退文期限」無法補
罰,損害板務公正性。
【結論與訴求】
板主群立場:
強調效率與程序正義,未拖延且遵守群組規定。
檢舉人曲解判例,建請群組對其不實檢舉處以「退文」。
檢舉人訴求:
要求板主「先執行小組判決」再申訴,並廢除小組長的彈性裁量權。
爭議本質:
制度解釋衝突:
檢舉人主張「嚴格層級制」;
被檢舉方認為「程序合意」優先,且需避免退文等技術性問題。
懶人包一句話
檢舉人指控板主「拖延不執行小組判決」,但板主反駁已迅速申訴且小組同意暫緩,雙方
對「程序正義」認知不同,爭議焦點在於「是否需先執行判決才能申訴」。
作者: oz5566 (阿康)   2025-04-12 16:05:00
刷退哥最近都跑來偷看 怎摸不寫作業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5-04-12 16:08:00
什麼!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5-04-12 16:31:00
看站長神主牌還好不好使,被當放屁的話,很快馬來就可以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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