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5-04-07 14:21:19推 Sessyoin: #1dyomuEQ (C_WorkBoard) 已上訴117.56.175.73 04/07 09:37
推 Sessyoin: 已依群組規 4-2-8 以站內信通知小組長117.56.175.73 04/07 09:40
→ redDest: 小組判決暫緩執行 等待群組結果106.64.153.49 04/07 09:43
紅紅準備要寫作業了嗎?
本來想說看戲就好 但壞壞一直陰陽我...只好對不起殺生院跟紅紅了...
650 ! 3/11 mousepad R: [申訴] 生活娛樂館群組長GeminiMan判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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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7e0HgS (BoardCourt) [ptt.cc] Re: [申訴] 生活娛樂館群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394507793.A.A9C.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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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Wed Sep 11 01:41:56 2013信件#1IDTa_BO (About_Life),
與Sun Sep 15 23:57:16 2013向群組長申訴小組長判決之#1IDTZXOM (About_Life),
可清楚確認Jaies板主暫不執行jobli小組長裁定,
有意透過信件協商(但該群組中,寄信給小組長為進一步向群組長申訴之法定程序)
、進一步向群組長申訴,
並期待群組長若能變更判決,則不必依照小組長裁定執行。
以上冗長的程序,說穿了就是四個字,板主有意「以拖待變」。
然而,以本站目前申訴制度原則上僅保障至少一次向上申訴而言,
若非「特殊事由」,原則上板主裁量之爭議多以小組長裁定為裁定,
群組長甚至可以以「無特殊事由」為由直接不受理相關申訴。
因此,
若板主有權暫不執行小組長對申訴案之裁定、透過向群組長申訴以拖待變,
小組長之裁定不無可能永久擱置,
使板主權限凌駕於小組長權限之上,而這已牴觸本站制度設計。
換言之,申訴案一經小組長裁定,板主即無權維持原裁定,
若板主不服小組長裁定、有意向群組長申訴,
亦應先執行小組長裁定、而非等待群組長裁定後再看情況執行。
易言之,小組長對板主之警告處分合理且適當。
其後,群組長GeminiMan以原字數不足案已變更裁定為由,
同步撤銷小組長jobli對板主之處分。
然而如前所述,板主(暫時或永久)拒不執行小組長裁定之行為所應受之處分,
不應與群組長對原案(字數不足案)的裁定連動。
故群組長解除對小組長對板主處分之裁定無理由,
應以小組長對板主之處分為最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