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假釋2天就殺人!屏東男KTV走錯包廂狂砍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826745
案經審理,一二審法院依「殺人罪」處14年4個月徒刑及又犯「殺人未遂罪」,處7年6個月
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6個月。最高法院今年2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已發監執行
。
死者家屬求償精神撫慰金、扶養費、喪葬費等1908萬,林男同意對方所提金額和解,但表示
沒錢賠。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扣除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等,判林男要再賠償1628萬元,全案
可上訴。
17年定讞
然後同意賠1900萬 但是沒錢賠
1600萬就會有錢賠了嗎
乾脆當豬仔賣一賣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