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阿蘭吳老實說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5-03-27 10:13:31
※ 引述《Abby530424 (亞斯卡雷)》之銘言:
: 阿蘭吳的邏輯本來就怪怪的 對阿
: 我在的時候 有一次他被檢舉地圖砲
: 「: → arrenwu: 所以會說佩可拉放地圖砲的,除非年幼失學或有智能障礙,
: : → arrenwu: 不然就是心有定見 」
: 然後他的辯解大概是這樣:
: 「有男朋友則會開台隱瞞」 跟 「開台是為了隱瞞有男友」在邏輯上是不等價的命題
: 因為那文章是基於我在 #1Xoz479v (C_Chat) 的回文之後的回文
: 但這個是我們中學教育裡面 邏輯 和 真值表 的範疇。
: 你沒有一定程度以上的智能,是不可能學會的。因為邏輯命題間的關係並不直觀
: 所以你沒輟學 或是不是智障 就應該會這東西
: 要是你不是前兩者狀況 那就是心有定見
: ============================================================================
: 我覺得阿蘭吳可能太信任台灣的中學教育 還有全體國民智商了 對阿
: 我一直想跟他暗示
: 有很大的可能 有人心裡對這件事沒定見 但還是沒搞懂這層邏輯
: (代表這個人數學還是邏輯很爛)
: 然後在西洽 罵這種智障是智障是違反板規的
: 即便你真心認為他是智障
: 但阿蘭吳還是搞不懂 或是說他不相信這種人存在 對阿
阿蘭吳是法律人嗎?
是的話可以考慮寫下類似判決新聞稿
故以下為判決理由新聞稿
一、被水桶者明知4-1板規討論聲優或動漫角色應補洽點,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
二、被水桶者為避免受到處份,縱暫時坦承非討論聲優為詢問天氣之子角色事實,
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案,甚且出桶續行相關討論之情事。
三、為保全板面秩序,且經衡量後此種討論文容易不符4-1板規行為
文中對聲優或動漫角色認識度不足挑起與板主對立之意圖,影響西洽層面深遠,
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4-1無違規帶過,而有水桶警示之必要。
北院的稿真的很好用,目前答辯改改都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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