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3-27 03:24:56※ 引述《reno30918 (臥推練出雙下巴)》之銘言:
: 不是
: 這樣他要怎麼判4-1
: 只要有人推文知道是在說誰
: 就不會沒點了吧
: 還是要算推文不知道跟知道的相抵
: 知道數量大於不知道才算沒違規
他對4-1檢舉的理解是
因為檢舉人不認識 所以檢舉
所以asdf1234改成漩渦鳴人就可以了
那為什麼佐倉阿壓捏 要加上天氣之子
因為你不加檢舉人就看不懂
但4-1重點是有沒有點 不是你看不看得懂
這邊迴路就會跳回檢舉原因 就是因為看不懂才會檢舉4-1
所以目的是要讓人看得懂 你不補 文章還是讓人看不懂 所以是4-1
{可是4-1只管點啊
可是他看懂就不會檢舉了啊}
然後在這個部分鬼打牆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3-27 03:26:00核心概念是看懂了=不會檢舉=根本沒有4-1的問題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3-27 03:27:00對啊== 但板規就不是這樣寫的
作者:
reno30918 (reno30918)
2025-03-27 03:28:00可是這樣很奇怪餒 假設100個人看得懂1個人看不懂 那就要要為了那一個人去補說明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3-27 03:28:00他想要的4-1就是拿來抓那些真的沒點的東西其他有點的不要來造成檢舉4-1的困擾 有人看不懂就該補點
他可能不喜歡現在4-1標準 雖然我也覺得現在4-1很白癡但就是 應該先按照現有規定而非直接改變判斷標準現在4-1烏克蘭 馬斯克 川普 啥都能聊了真的是一個白痴規定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3-27 03:33:00這其實也不用大改 就補個4-1若經板主要求補充且未配合將依原條款處置 就好了後人也有空間 要不要要求補充自己決定
作者:
MeiHS (囧)
2025-03-27 03:42:00看來阿丹應該也會判違規的樣子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3-27 03:44:00我只是在說他判4-1是有他的脈絡 但是這個脈絡很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