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若是阿蘭吳的4-1標準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5-03-27 02:37:35
※ 引述 《Pash97143 (我想當楠木燈小姐的狗)》 之銘言:
:  
: 湘北控衛 可能有人不認識 建議改成宮城良田
:  
: アヤネ 不認識不認識 要加上天氣之子
:  
: 他現在是這種 分段標準
你的標準才怪怪的
皇城吵架第一條
就是不可把個別判例當通則
不然到後來都是
A 行為什麼B不行
B可以為什麼C不可以
沒意義 懂嗎
如果你覺得35該違規
那就是依據 35 那篇文章
據理分析單純數字為什麼該違規
而不是用判例去指導判例
唉 發了應該不會被說老人指指點點吧= =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3-27 02:38:00
不是 是阿蘭吳跟我說35 大家都知道是櫻巫女所以他不會叫他去補點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5-03-27 02:47:00
你的問題太雜了 重點是不要用問題去回答問題還有就是判例不能當通則我不能告訴你怎麼申訴不然就變成老屁股指指點點但你現在的論點不足以說服我 就這樣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3-27 02:47:00
那板主的論點能說服我嗎其實我沒怎麼拿判例去舉例啦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5-03-27 02:48:00
不是吧 判例沒當通則 就有可能得寫作業了你如果各個判例差太多圓不會來也是得吃恣的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5-03-27 02:49:00
不用阿 依使用者與文章差異為什麼能當通例像是阿康發的 跟其他人發的 能一樣嗎= =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3-27 02:49:00
你這個是因人設事欸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5-03-27 02:49:00
你板主想安全當然能說是主觀判定自由心證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3-27 02:50:00
不能這樣搞吧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5-03-27 02:50:00
但現在這幾個沒這敏銳度啊 還在大談自己判準那你說這種容不容易被抓幾篇案例 然後說這怎麼跟你申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3-27 02:52:00
除了4-7 其他很難這樣搞吧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5-03-27 02:52:00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就直接回請逕行上訴 cc來困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3-27 02:53:00
現在已經是小組上訴了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5-03-27 02:53:00
訴回答不同 這挺危險的吧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5-03-27 02:54:00
小組長叫你回答判準 然後你直接說叫他上訴群組 這也挺勇的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5-03-27 02:55:00
講不過直接跑路 感覺不如翼龍直接海巡退文捏
作者: AntiEntropy (詰襟の少年)   2025-03-27 02:56:00
翼龍真的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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