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很好奇某條世界線
他們在判我那三篇B-2-1的時候前兩篇維持他們的作風喜歡搞速判
結果第三篇疑似出現意見分歧變成判決待定
他們還可以搞一個大烏龍不先等B-2-1待定判決確定無違規再回去判我的檢舉文
B-2-1和我的檢舉文居然是可以同時一起進行判決的
更烏龍的是可以搞出把我先桶完後才叫我去那篇判決待定的文章做答辯,是在BM嗎?
假設我的原檢舉文已經進入判決程序,B-2-1待定判決也被判成違規
我那篇原檢舉文會被版主刪除再多一篇水桶公告桶我+退文嗎?
那原本檢舉文的判決程序直接當沒有,不存在,鍋變成是我在亂檢舉嗎?
雖然很慶幸這條世界線沒發生,但申訴起來感覺會更複雜耶
我要是沒備份到他們有進入判決程序舉證不就麻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