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今晚立法院發生了多麼誇張的事**:
1.立法院今天的開會通知只到傍晚6點,這是院長韓國瑜上週發出的,也是議事規則規定的法定會議時間。今天傍晚6點前,因為**韓國瑜沒有宣布延長開會**,所以6點一到,就已是法定散會時間。
2.法定散會後,傍晚7點20分,韓國瑜突然和國民黨跑進議場,自己宣布開會,自己通過兩項公投案(**兩個賣國公投**)逕付二讀。
3.公投案表決後,傍晚7點45分,韓國瑜宣布現在開始總質詢,下令行政院長和所有官員半小時以內到立法院。
4.本次會議,韓國瑜沒有宣布延長開會。立法院議事規則22條規定,除非有在「總質詢時」,才能自動延長會議到質詢結束。因為傍晚7點20分的會議並沒有總質詢,當下完全是違法的會議,無效的決議。
5.韓國瑜事後才緊急宣布現在開始質詢,下令官員來備詢。想要營造「總質詢沒結束,可以合法延長會議」,用來追認傍晚7點20分表決的公投案決議,完全是曲解、違法濫用議事規則。
6.**未來,立法院只要有院長、有足夠藍委,他們可以不發開會通知,在任意時間突然宣布開會,通過他們想通過的法律和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