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wu10200512 (廷廷)》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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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脆上一堆智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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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唯一死刑分不出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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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兩邊牛頭不對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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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各說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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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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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個又覺得好笑
德國雖然廢死
可是有一條法律好像是只要趁人不備尤其是從背後攻擊將人打死
唯一無期徒刑
某個德國人寫的真實刑案故事就在討論這件事:
有個剛具完全行為能力的少女為了掙脫施暴者
趁其不備,攻擊對方後腦勺,直接打到死
法官和檢察官想了老半天才找到理由幫她用類似正當防衛的理由減刑
這時候臺灣那些法律人尤其德派又不會提德國的這條刑法了
臺灣有日、美、德甚至法國派的
但應該沒有北歐那邊的學者吧
結果每次實務討論卻又愛舉那種最極端注重加害者人權的國家,
不敢提自家學派國家可能有哪些很「侵害人權」的法律
東抄一塊、西學一筆,搞出個四不像
然後把社會弄得烏煙瘴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