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chooooome (匹西吼~~~~~~~~~~~~~~~~~)
2025-02-20 14:31:56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71/174612?utm_source=line&utm_medium=rssf
eed&utm_content=174612
政院拍板修《民法》!夫妻5年內分居3年可離婚 再婚不能拿贍養費
根據草案,若發生5種樣態之中其一,可向法院提起離婚:第一,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第二,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第三,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
態中;第四,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第五,因故意犯罪,受2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
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
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草案明定夫妻之一方向他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得請求他方提出
財產清冊及相關文件,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以落實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此外,草案也增訂,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
。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要件包含:第一,不限於無過失之一方始得請求,亦不限於裁判離
婚之情形;第二,除生活陷於困難外,於離婚時就業能力已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者,亦得請
求贍養費。
@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