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洽妹吵架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2-17 01:31:59
※ 引述《Pash97143 (我想當楠木燈小姐的狗)》之銘言:
: ※ 引述《ZIDENS (問這麼多幹麻)》之銘言:
: : 這串在吵啥 有懶人包嗎
: : 我體內的血液開始熱了
: 水桶公告: #1diSrRmj (C_Chat)
: 違規文章:#1df5Bf35 (C_Chat)
: 檢舉文章:#1df6huZt (C_ChatBM)
: 吵架文章:
: #1dhqNXhB (C_ChatBM)
: #1diUA7KA (C_ChatBM)
: 大概醬
ok 懂了
判決過程直接點檢舉文章的代碼進去看不就好了
要知道心證過程
板主沒有義務呈現阿
你覺得不合理就上訴
站方底線是 水桶要公告
甚至沒說何種方式公告
可沒說要心證過程
找板主已經夠難了 板務站長(歿)的角度當然是越簡化越好
找不到板主又不是你負責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2-17 01:32:00
牢站 想你了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5-02-17 01:37:00
你講這樣 他大概不敢來這篇推文了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5-02-17 01:39:00
啊我是有什麼都要回嗎 問號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5-02-17 01:40:00
你的訴求不就是全部要附解釋嗎只要解釋你那篇就申訴啊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2-17 01:41:00
你上訴那篇他就解釋那篇阿 小組不就是做這種事的地方嗎==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5-02-17 01:48:00
我沒有說全部都要附解釋啊 哪時候有這樣講的我自己公告都不會每一次都打那麼詳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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